一、第一标段
第一名: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第二名: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二、第二标段
第一名: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
第二名: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公示时间为6月10日至6月13日。若有异议,请与许晶联系,联系电话,18066119937。
一、第一标段
第一名: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第二名: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二、第二标段
第一名: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
第二名: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公示时间为6月10日至6月13日。若有异议,请与许晶联系,联系电话,18066119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