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华粮网)粮食系统的腐败问题,令人警醒。
守住国家的粮食安全,除了持续加强粮食安全治理、保障粮食供给、制止餐饮浪费外,坚决遏制粮企腐败,也尤为重要。
今年全国各地通报了多起粮食系统的腐败案件:安徽省明光市明光桂花收储库原负责人兼检斤员陈为国虚开结算凭证、虚增重量、虚构交易,以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8万元;吉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孟祥久在企业经营、岗位调整等方面以权谋私,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贪污罪等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并处罚金370万元……
7月1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众号发布《虚报冒领、“转圈”骗补……细数粮仓“硕鼠”“蠹虫”的贪腐花招》一文,揭露粮食管理领域的贪腐乱象。腐败行为贯穿了粮食储备管理的全部环节,在购销环节存在套取补贴、虚报数量;在供应环节存在弄虚作假、侵占或挪用专项资金;在粮食的储存环节,则存在官商勾结,转手倒卖等现象。
9月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再次发文,指出粮食系统单位企业“一把手”擅权妄为问题,并且将严惩靠粮吃粮蛀虫。
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系教授胡春艳此前在《中国新闻周刊》指出,导致基层粮食系统出现“塌方式腐败”的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当前粮食安全管理体制不畅,基层“一把手”权限过大,违法成本过低,监管问责不力。
《中国新闻周刊》指出作为一家市属粮食企业,主要负责粮食的储备、轮换,长期不被关注。办案人员发现,这些“小官”官职不大但握有实权,管理着上万吨储备粮的储备和轮换,他们利用职务之便,大肆索取和收受私企粮商、建筑承包商给予的好处费、回扣等,“抱团贪腐”现象明显。而储备粮从储备计划、分配、贷款、购粮、储备、轮换、发放轮换补贴资金,对外涉及发改、财政、农发行,对内涉及粮食主管部门、各国有粮库。监督主体虽多,但有关单位的负责人要么为了利益“抱团”,要么疏于管理,致使监管形同虚设。
全文如下:
广西紧盯粮食购销领域腐败 严惩靠粮吃粮蛀虫
今年8月,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驻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到部分国有粮库开展粮食安全领域专项督查。
从督查情况看,部分粮库存在资金监管不严等11个问题。乱象易发频发的根源在于粮食系统部分单位企业党组织责任虚化弱化、“一把手”主体责任压得不紧不实。截至9月上旬,驻自治区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已下发12份《廉政风险提醒函》,针对相关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紧盯责任落实。
“要坚持问题导向,扭住主体责任‘牛鼻子’,破解对‘一把手’和同级领导班子监督难题,推动扎牢‘粮袋子’,坚决维护国家粮食安全。”自治区党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房灵敏表示。
针对极少数粮食系统单位企业“一把手”擅权妄为问题,自治区纪委监委落实“一把手”问题线索直报制度,对“一把手”问题线索优先排查处置。今年7月,严肃查处涉嫌骗取国家粮食储备库财产、收受贿赂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黎塘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蒋某,严肃查处涉嫌收受贿赂、挪用资金的广西银雪面粉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唐某。
“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领导班子监督难题的强有力手段。”自治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钟山说。全区以查处“一把手”典型案件为牵引,集中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查处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靠粮吃粮”问题。今年以来,驻自治区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共查处8起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案件。
针对部分粮食系统单位企业“一把手”搞“一言堂”、权责不清问题,自治区纪委监委从规范约束“一把手”用权入手,推动制定权力运行正负面清单。紧盯粮食收购、储存、经营等重点环节分清权责,督促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梳理出权责清单59条、负面清单68条,进一步厘清权责边界,规范基层粮库、直属公司等经营管理活动。
“针对粮食系统单位企业点多线长面广、少数‘一把手’任性用权的问题,要紧盯权力运行各个环节,采取‘嵌入’‘驻点’‘下沉’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压缩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驻自治区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组长李祚标介绍,目前已在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委、各内设处室和基层粮库、直属企事业单位设立廉政风险防控监督员,对粮食收购、储存、销售等关键环节开展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