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补分离、以奖促购促销的有益尝试
发布时间:2018-10-17 23:30:00

今年麦收期间的阴雨天气,导致了河南省南部、湖北省、江苏省、安徽省等地区小麦未熟粒、赤霉病粒等不完善粒超标,即使低至每市斤0.80元也乏人问津,“卖粮难”问题使很多农民“头疼”。

如何解决新的“卖粮难”,安徽省凤阳县、定远县采取“价补分离”的办法,十分可取。

近期,凤阳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奖励社会渠道收购超标小麦的通知》。自8月1日起,到2016年7月31日,对粮食经纪人、面粉加工企业、酒精和饲料加工企业以及其他社会收购主体入市收购本地超标小麦,数量达到500吨以上,收购价不低于0.8元/斤的,县财政按照每吨10元给予奖励。

定远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奖励社会渠道收购超标小麦的通知》,对社会渠道收购超标小麦的市场主体予以奖励。依收购量不同,即收购超标小麦数量达到2000-4000(不含)吨、4000-6000(不含)吨、6000-8000(不含)吨、8000-10000(不含)吨以上的经营者,县财政分别奖励1万元、2万元、3万元、4万元、5万元。价格要求是,申报奖励数量的超标小麦收购价格不得低于国家同期玉米市场价格的90%,玉米市场价格由县粮食局根据国家同期市场价格发布信息为准。

对于不完善粒超标小麦收购,我国通常采用放宽不完善粒标准的办法。例如2009年,国家对于河南南阳、信阳、驻马店、平顶山、漯河等5市和湖北省襄樊、随州、孝感、黄冈、荆门、十堰等6市受灾地区符合GB1351-2008国家标准五等以上小麦不完善粒在20%以内的,列入2009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范围。

2013年7月9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做好2013年不完善粒超标小麦收购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江苏安徽河南湖北等地小麦主产区放宽最低保护价收购政策执行标准,小麦不完善粒20%以内全部实行国家托市收购,超过20%的由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收购,最大限度降低农民因灾损失,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和种粮积极性。

放宽小麦不完善粒质量标准,固然使农民的超标小麦能够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带来的好处。但是,其弊端也十分明显。

质量差,面粉加工企业难消化。由于面筋质严重下降,不完善粒超标小麦不能够独立加工成面粉。在国内小麦连年增产,好质量小麦库存不断增加的背景下,国家拍卖不完善粒超标小麦异常艰难。这几年大多数时候流拍,就是明显的例证。致使前些年收购的不完善粒超标最低收购价小麦,绝大多数还库存在国库中。

占库存,造成仓容紧张。我国连续12年的的粮食增产丰收,大大高于国际市场价格的最低收购价,“政策市”主导粮食市场,“国粮入库、洋粮入市”,已经使国家粮仓“前所未有”的爆满。今年夏粮收购,国家不得不出台租赁社会仓库收购最低收购价粮食的政策。即便如此,有的地方仓容依然紧缺。如果再放宽小麦不完善粒标准,将会更加加剧仓容紧缺的矛盾。

利费大,造成财政不必要的开支。将不完善粒超标小麦作为最低收购价小麦收购,国家财政支出很大。按照现行政策,每收购一市斤最低收购价小麦,国家财政要支付收购费用0.025元、一年的保管费用0.047元,加上利息,每市斤接近0.14元。随着存放时间的延长,每年都要增加利息和费用。

过去的实践证明,放宽小麦不完善粒标准的办法,在现行情况下是行不通的。安徽省凤阳县、定远县采取“价补分离”、以奖促购促销的办法,是新形势粮食供给则结构改革的有益尝试。

以最小开支促进小麦收购。凤阳县财政对收购不完善粒超标小麦按照每吨10元给予奖励;定远县依据收购数量不同,折合每吨奖励5元多的奖励。虽然奖励的金额不多,但是此项支持政策能够促进多元化收购主体收购不完善粒超标小麦

以最便捷途径促进小麦销售。小麦是具有生命周期的粮食商品,收购之后要在适当储存期销售出去。对不完善粒超标小麦采用奖励收购,自行销售的办法,减少了国家库存和费用开支。

以社会化方法解决“卖粮难”。当前我国粮食“去库存”是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重大问题。夏粮收购初现的仓容紧张局面,在秋粮收购时将会更加严重。对不完善粒超标小麦采取“价补分离”、以奖促购促销的办法,为解决农民“卖粮难”、粮食“去库存”找到了一条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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